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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实验室整体建设应考虑哪些安全因素?

  在医院实验室整体建设建设过程中,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。只有严格遵循相关规则,才能避免医院实验室整体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。

  一、一般规则

  1.科学实验建筑的设计必须执行国现行的安全、卫生、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。

  2.科学实验搭建的底层门、窗应采取安全措施。

  3.放射性物质储存场所,应设置防盗门、安全窗和报警设备等设备。

  4.对于限制人员进入的实验区域或房间,应在其显著部位或门上设置通知设备或标志。放射源储存室除配备报警设备或标志外,还应配备防火、防盗和报警设备。

  二、防火和分散

  科学实验建筑的消防设计不仅应符合现行国建筑设计防火标准,还应符合下列规定:

  1.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的隔墙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1h的不燃材料。

  2.由一个以上标准单位组成的一般实验室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。

  3.易发生火灾、爆炸、化学损坏等的实验室门。应该向分散的方向开放。

  三、防止化学损坏

  1.凡有有害气体、蒸汽、气味、烟雾、蒸发等实验操作的实验室,应设置通风柜。

  2.含汞的实验室应配备特殊的通风柜。该类实验室的地面、地板、墙壁、天花板、试验台、门窗应采用不开裂、不吸附、不泄漏的材料,并应配备汞收集罐、沟渠、瓶子等设备。地面和地板的坡度应不小于1%,天沟和地漏应具有收集流失汞的功能,房间下部应设置出风口。

  3.对于经常使用强酸和强碱且有化学烧伤危险的实验室,应在出口附近设置紧急淋浴和紧急洗眼器。

  4.需要储存少量日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,应配备特殊的化学品储存柜或通风柜,可连续通风24小时。

  5.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气、废液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符合现行国标准和规范。

医院实验室整体建设